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也有“隐隐作痛”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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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3-09-15 09:03:05,由管理员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前言

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问题,全面致力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陆续推出相关支持政策,给农业农村尤其是东北地区农业农村的发展定了基调,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

“互联网+农业”发展多年,但是东北地区“互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水平一直处在落后局面,种种问题亟待解决。

东北地区农业东北地区农业发展现状。

1.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

在大兴安岭、小兴安岭和长白山脉的围绕下的东北地区,纬度高、温度低,日照时间长、作物生长周期长、有利于作物养分累积。同时,由于纬度高、气温低,该区域的农作物病虫害也较少。农产品生产季节性较强,一年一熟。东北地区属于温带季风型气候、雨热同期,有利于作物生长。区域内有着世界三大黑土平原之一的东北平原,土壤有机质含量高,土地肥沃、地形平坦、土地集中连片。区域内有着松花江、嫩江、图们江等多条河流,灌溉水源充足。基于诸多有利的自然条件,东北地区的农产品品质好、产量高。我国经济区域中的东北地区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和辽宁省。

2.大势所趋的规范化经营

目前吉林省境内,除长春以北至伊通县的部分地区之外,其他地区均无法实现机械化耕种。具有代表性的吉林省四平市伊通县三家子村,有农户659户,土地却被分成了5047块。规模小、分散经营已经制约了东北农业的发展,“三权分置”政策的实施会为推动农户优化现有的分散经营生产方式,促进规模经营、集约化生产,为农业发展保驾护航。

3.人均普遍较低的营收水平

农业对于东北地区来讲,相较于全国其他地区,仍是优势产业。2019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020.7元,辽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108.3元,吉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936.0元,黑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982.1元,除辽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外,吉林、黑龙江两地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东北地区粮食产量占比全国总产量的20.8%,但是第一产业生产总值占比却只有9.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整体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单从数据来看,较高的产量却未创造较高的价值,东北地区农产品附加值低、利润低。东北地区农户投入产出比低,收入低。收入低扩限制了农户扩大再生产。

4.悄然来临的互联网时代

以互联网产业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渗透交融,成为产业变革和转型升级的领军力量,并不断催生包括“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农业”在内的新产业、新业态。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打造地方知名农产品品牌,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有效开发农村市场,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互联网+农产品”就是依托互联网的信息技术和通信平台,使农产品摆脱传统农业中,消息闭塞、流通受限制,农民分散经营,服务体系滞后等难点,使农产品坐上互联网的快车,实现中国农业集体经济规模经营。“互联网+农产品”帮助农民解放劳动力,解决农产品的销路问题。拥有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企业数占地区总企业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该地区电子商务水平情况。

东北地区作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在粮食生产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仍存在农民收入水平低和农业转型升级不完善的局面。尽管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和规模化经营不断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东北地区农业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

问题

1.产业协同能力弱

(1)产业链短,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程度低。互联网信息技术已经深刻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农产品的初级生产、初级加工和粗加工已经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和精加工,延长产业链,并增加农产品的附加价值,是市场在农业现代化生产的背景下对生产者提出的要求。当前,中国的农业生产还是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生产模式,而农民更是缺乏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延长农产品价值链以及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的认识.

虽然东北地区农产品生产水平高,农、林、牧、鱼等初级农产品年产量较高,但是作为有着深厚工业基础的东北地区也未能很好地将传统优势注入到农业加工、再生产及精加工的过程中。东北地区的农户生产仍处于春种秋收,收粮卖粮的传统农业生产流程中,农产品流入到收粮商贩手中只经过简单加工后便流入市场,农产品生产产业链短,产品加工、生产工艺简单,造成产品附加值低,经济效益低。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程度低,严重阻碍了东北地区农业的发展。

(2)信息交互能力弱。东北地区的一二三产业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与流通环节合作程度较低,产品生产与需求信息不对称、初级产品与最终成品中间转手次数多,交易费用、成本高,使得农业转型发展、适应新时代市场需求的能力较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流通等环节存在着交流不通畅问题,尤其是以农户为主体的生产者面对大市场时.

2.人力资源流失

(1)人口流失严重。

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异促使东北地区的人口向京津冀、东南沿海地区流动,尤其是农村青壮年,从原先的农忙种地农闲进城务工转为了以劳动力输出为主要的收入来源。依托劳动力输出的方式,农村经济得到增长,但农村土地经营人员也在大量减少,制约了东北地区农业的发展。农民以劳动力输出的方式进城,原因在于在传统农业发展方式下,农民收入水平低、投入产出比低,使得农民务农意愿降低。农业发展主体内生动力不足,东北地区人口流失问题亟待解决。

(2)人才动力不足。东北地区农业想要现代化发展,离不开高素质人才的支撑。东北地区人口大量流失不只是农村劳动力的南下发展,走向城市,更是高素质人才的孔雀东南飞。基于对东北地区高学历人口的研究,东北地区的本科生和硕士生作为高学历人口的主要部分更愿意在非东北地区工作,并且在非东北地区就业的毕业生的专业与行业相关度与学历层次呈反向关系。自然科学专业的毕业生流失状况相对于社会科学专业更为严重,但是其所学专业与所在行业的关联性更强。

高素质人才的流失,使得东北地区创新能动力不足,接触、吸收、运用新技术的能力不足,人才匮乏、人才布局不合理、科技型人才缺失,已经培育好的人才学历层次越高流向外省且所从事的行业相关程度越低。东北地区人才的流失,专业化人才未能在相关领域工作,经济差距逐步加深。

3.电子商务发展不完善

(1)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单一。农村电商的从业人员多是农产品经纪人团队,也有部分的农户以及合作社经营者。“互联网+农产品”模式会使小农户也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受益,但是电商不可能将主要利润留给生产者。因此,该模式最终只让电商“增收”,生产者收益甚微。农产品电商的经营主体多为从事专业销售、营销的企业经纪人团队,这严重阻碍了作为农业生产主体的农民加入到专业化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中。农民因缺乏专业经营知识,涉农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不强,在农村电商中扮演的“角色”仍然是农产品生产商、供货商。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简化的交易程序,节省的交易成本从原来的线下交易中间商的口袋“飞入”了农产品经纪人的口袋。农民的电子商务素质能力不强、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单一,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2)电商品牌建设能力弱。根据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20年东北地区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5.92%。中国农业生产经营高度分散,全国共有2亿左右农业经营户,其中,东北地区规模经营户不足400万个,远低于东、中、西部地区。产品定位模糊、细分不足,政府、行业、农产品生产者未形成产品合力,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利于东北地区农业长远发展,但是东北地区涉农电商主体对市场营销品牌营销、品牌创新不够敏感,农产品品牌建设能力不强,缺乏规范化、标准化的农产品品牌。品牌效应不明显,特色产品集聚效应得不到实现,产品附加值得不到持续肯定,不能形成稳定、持久的用户受众群体,极大地限制了东北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

(3)电子商务监管不到位。电子商务平台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展运行,在运行过程中存在这许多问题,其中政府监管能力不到位,使得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的存在着产品质量问题、虚假宣传问题和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产品质量影响着人民身体健康,虚假宣传问题造成了互联网电子商务病态发展,降低了人民对电子商务的好感,扭曲了电商发展的形式。

大数据杀熟抛弃诚信原则,利用大数据优势,盘剥互联网线上消费者。政府监督管理以及惩罚力度直接关乎着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的长远发展,而现在东北地区对互联网电子商务未形成良好的监督、惩罚的规范运行机制体制。东北地区一产、二产、三产融合程度低,信息交互不足,产业协同能力差,严重削弱了东北地区农业现代化的基础。领军人才与农产品生产者的双重流失使得东北农业转型升级缺乏内生动力。电子商务主体规模、平台发展与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制约着农业的转型升级。这些既是发展的问题,又是发展的着眼点与突破口。

结语

本文总结了对东北地区农业现状的剖析,面对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提出当下需要重塑农业发展运行模式,在人才建设、产业融合、电商平台建设和规范运营等方面需要寻找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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