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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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3-09-18 09:27:39,由管理员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正风肃纪,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东海县融媒体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张凤兵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收受超市购物卡问题。2017年11月1日至7日,张凤兵参加某报业印务有限公司组织的交流活动,期间游览了重庆、成都等地景点,费用由该公司支付;2020年中秋节至2021年中秋节,张凤兵先后三次收受该公司原副总经理陈某所送的超市购物卡,共计6000元。2023年6月,张凤兵受到记过处分。

东海县平明镇渔林小学原校长陈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5年至2019年,陈超任平明镇渔林小学校长期间,多次接受该校房屋承租户刁某某宴请,宴请费用由刁某某支付。2023年5月,陈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海县温泉镇矛盾调处中心主任李昕武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2年8月,温泉镇矛盾调处中心主任李昕武两次接受被调解对象吕某某宴请,宴请费用由吕某某支付。2023年6月,李昕武受到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淡薄,廉洁意识不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时刻自警、自省、自重,不碰红线、不触底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易发多发问题,守住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强化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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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 | 东海县纪委监委

审 | 陈清

监制 |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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