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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新闻记者黄宁璐通讯员朱晓莉蒋柯烨王蓉
5月1日12时起,东海将全面进入伏季休渔,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全部回港伏休,最长休渔时间达4个半月。4月29日上午,记者在舟山普陀沈家门渔港看到,随着渔船陆续回港,港内已经停泊了数百艘渔船。卸货、整理网具、打扫渔船……渔民们也在抓紧时间为即将到来的伏季休渔做准备。
为扎实做好伏休期渔船管理工作,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靠前谋划,成立6个专项工作组,下沉一线检查伏休到港渔船停泊、网具上岸等情况。4月28日,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张忠代带班前往展茅街道等地,检查部署节假日期间渔船安全管理工作。4月27日,工作人员则针对停靠在漳州湾的休闲渔船进行了逐一登船检查。“主要是在假日前对休闲渔船的仪器设备、救生消防设备、渔船证书、船员证书、船员保险及游客保险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区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根据《2023年浙江省海洋休渔禁渔的通告》等规定,今年伏季休渔规定有所调整,相比以往更严,管控力度更强。“往年8月1日12时开捕的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围(敷)网4种作业类型渔船,如要申请开展专项捕捞的,须符合相关条件后,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同意方可出海。”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蒋辉的浙普渔32378船是桁拖作业,属于今年调整的范围。“伏休政策调整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海洋资源,让子孙后代有鱼可捕、有鱼可吃。”他表示,会按照规定进行申请,批准后出海作业。
据了解,今年普陀区应休渔船1582艘,其中涉及伏休政策调整范围的有1300艘。普陀区将通过部门联动、海陆联动、上下联动、常态巡航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钓具作业渔船、休闲渔船、专项捕捞渔船等渔船的监管力度,依法严打伏休期间违规偷捕和非法销售、运输转载渔获物、“三无”船(筏)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将积极协同配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对农(批)市场、涉渔餐饮、陆路等场所检查,全链条打击各类非法代冻、收购、销售、转载违禁渔获物等行为。对违反伏休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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