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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晋】干宝《李寄》解读
干宝《李寄》
作者:【东晋】干宝
东越闽中[1],有庸岭,高数十里。其西北隰[2]中,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余围,土俗常惧。东治都尉及属城长吏[3],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祸。或与人梦,或下谕巫祝,欲得啗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长,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共请求人家生婢子[4],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口。蛇出,吞啮之。累年如此,已用九女。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将乐[5]县李诞家,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6]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7],不可禁止。寄乃告请好剑及咋[8]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糍,用蜜麨灌之,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9],目如二尺镜。闻糍香气,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创。疮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其九女髑髅,悉举出,咤言曰:“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10]。”于是寄女缓步而归。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拜[11]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治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
注释:
[1]东越:汉初国名,大约是今浙江、福建东南部分地区。闽中:秦时郡名,今福建省中部。 [2]隰(xí):低湿的地方。 [3]东治:闽中郡的治所,在今福州市附近。都尉:驻守郡城的军官。长吏:高级县吏。 [4]家生婢子:奴婢生的女儿。 [5]将乐:县名,在今福建省。 [6]缇萦(tí yínɡ):东汉时淳于意的小女儿。父亲下狱时,缇萦上书愿替父赎罪,皇帝怜其孝心,下诏废除肉刑,淳于意因而得免。 [7]潜行:偷偷地去。 [8]咋:咬。 [9]囷(qūn):圆形的谷仓。 [10]哀愍(mǐn):可悲可怜。 [11]拜:授以官职。
赏析:
本篇选自《搜神记》。
中国古代的动物精怪传说很多,这些精怪为妖作祟,常常给人带来恐惧和灾难。这是当时人类受困于自然的反映。本篇所写的淫祀就是人们陷于困苦无助境地的真实写照,人们急切期盼改变这种境地,只是这种期盼没有寄托在神灵身上,甚至也没有寄托在勇武的英雄身上,而是通过一个少女来加以表现,显示出特殊的魅力。
读过《西游记》的人可能记得,小说第四十八回也有一个灵感大王,每年要吃陈家庄一对童男女,孙悟空变作被用于祭赛的小儿,战胜了凶恶的妖怪。在第六十七回,孙悟空又以游戏手段战胜了一条蟒蛇精。合而观之,就是一篇李寄故事。但孙悟空神通广大,本领高强,降妖伏魔,自然不在话下;而本篇所写的,却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她凭着自己的智慧和胆量战胜了巨大的蛇怪,实在不能不让人刮目相看。
小说一开始,概述了蛇怪的凶残。人们原来“祭以牛羊,故不得祸”。大约是因为有求必应,蛇怪更得寸进尺,要求吃人了。而地方官员竟束手无策,只能投其所好。九个不幸的女孩先后都作了牺牲品。这一概述当然是一种铺垫,为下文写李寄作对比。
与前面九女不同,李寄是主动应募而去的。这当中有一个不能忽视的文化背景。李寄临行前对父母说,自己是女孩“虽有如无”,“徒费衣食,生无所益”。所以,她的献身,本意竟是“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的孝心。抛开这种对女孩的性别歧视不说,让一个弱小的女孩去干众多男子也为之心惊胆战的事业,无疑是对李寄的极大褒扬。
李寄在朝祭前“告请好剑及咋蛇犬”,可以看出,她是早有准备、成竹在胸的。因此,作者并没有渲染李寄遭遇蛇怪、斩而杀之的紧张场面。相反,一切仿佛都在她的计划中。一条为害深重的大蛇怪,似乎轻而易举地就毙命于李寄之手。唯其如此,当李寄进入蛇穴,指着九女髑髅说的:“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才更有一种撼人心魄的力量和胜利者的自豪。李寄确实身手不凡。你看她,斩蛇后“缓步而归”,是那样的轻松。至于她的被越王聘为后,倒是当不得真的。那无非是民间的一种心愿。可惜篇末提到的那首歌谣没有流传下来。否则,也一定如《木兰词》一样脍炙人口吧?
魏晋志怪小说的成功,很大一个原因是它源于民间,具有蓬勃的生机。本篇即是一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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