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3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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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3-09-26 09:33:58,由管理员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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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乡警方梳理出近期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依法查处的相关警示案例,请大家引以为戒,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不顾临时管控通告,私开超市营业,殷某某被行政处罚

10月28日,东乡区公安局民警在执行临时管控巡逻时,接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反映:其单位于昨日在执行城区临时管控任务时,已责令东乡区星港湾小区的某超市暂停营业并贴上封条。28日16时,工作人员再次走访到该店门口时,发现封条被人取下,且店内嘈杂,疑是正在营业,遂进入店内检查,后发现该店法人殷某某正在对其经营的超市开展营业活动。殷某某的行为属拒绝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东乡区公安局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开展批评教育。

拒不参与核酸检测,陈某被行政处罚

10月29日,东乡区公安局民警在执勤巡逻过程中,发现景泰贵族城小区核酸检测点的陈某六天没有做核酸,健康码为黄码。经查,陈某独自居住,即使每天都有工作人员反复通知大家参加核酸检测,其因嫌下楼麻烦,无故六天不参加全区核酸检测。陈某因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东乡区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无视临时管控规定、私自外出,鲁某某被行政处罚

10月28日上午9时许,东乡区公安局民警在巡逻时,接到区交通局工作人员反映,其单位挂点管控的城东物流园小区有人破坏围挡,并从中溜出。得知情况后,执勤民警立即赶到了解情况 ,并当场查获无通行证外出的鲁某某。民警将鲁某某口头传唤至金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调查,鲁某某对其拒绝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供认不讳,东乡区公安局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开展批评教育。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通告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对一切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惩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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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

编辑:余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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