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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业师亚夫先生讲“课程性质”,条分缕析,刮骨剔髓,一气呵成,颇有庖丁之潇洒。听任何课程或者讲座,我的出身、习惯和使命,总让我去思考“这个问题对‘一线’意味着什么?”不由觉得,不了解“课程性质”,恐难上好“历史课”!说起“课程性质”,好像都懂,但要从实践层面说清楚、从学术层面说准确,其实不易。“历史教育评论”里的文章基本都是“千字文”,故不敢涉足这一问题,但根据近二十年来5个“历史课程标准”中的“课程性质”做些简单分析,还是可以的。首先,“历史课程性质”首先要确认历史课程“姓什么?”的问题,即历史课程为谁服务?要“培养什么人”?这当然是上好每一节历史课需要深思的问题。例如,“初步了解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过程,逐步学会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增强爱国主义情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梳理民自尊心、自信心”(2001年,义务教育,实验稿),“学习从历史的角度去了解和思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而关注中华民族以及全人类的历史命运”(2003年,普通高中,实验),“坚持用唯物史观阐释历史的发展与变化,使学生认同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增强爱国主义情感,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拓展国际视野,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义务教育,2011年版)“学生通过高中历史课程的学习,进一步拓宽历史视野,发展历史思维,提高历史学科核心素养,能够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理解并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识并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历史观,为未来的学习、工作与生活打下基础。”(普通高中,2017年版)“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是学生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导下,了解中外历史发展进程、传承人类文明、提高人文素养的课程”(义务教育,2022年版),等等。其中,“唯物主义历史观”“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人文素养”是贯穿其中的关键词,历史课程的国家、民族立场是一贯的、鲜明的、坚定的。其次,“历史课程性质”要确定历史课程的“性别”问题,即它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例如,“历史(7~9年级)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必修课。”(2001年,义务教育,实验稿)“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是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阐释人类历史发展进程和规律,进一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历史意识、文化素质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门基础课程。”(2003年,普通高中,实验)“历史课程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一门基础课程……义务教育阶段7~9年级的历史课程在基础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义务教育,2011年版),“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门基础课程。”(普通高中,2017年版)。除《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2022年版)》没有明确定位外(见上文引文),基本都确定历史课的“必修课”“基础课程”的“重要的”地位。相对于“姓什么”的问题是对历史课程自身地位的确认,这里的“性别”问题是将历史课程置于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以确定其相对位置。于教学实践而言,有利于历史教师准确认知历史课的价值取向和教学方向。第三,“历史课程性质”要明确历史课程的“学科归属”问题,即中学历史课程的上一级学科是什么?2001年、2003年和2011年版的历史课程标准都旗帜鲜明地亮出“历史(7~9年级)”“普通高中历史课程”和“义务教育阶段7~9年级的历史课程”,彰显“历史课程”的独特课程地位。2017年版和2022年版两个最新的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则在陈述“历史课程”之前,都先介绍“历史学是……”,并强调“中学历史课程承载着历史学的教育功能”,然后再来陈述不同学段“历史课程”的特点。这就从对“中学历史课程”的探索,回归到“历史学”的学科体系之中。这里面蕴藏的教育理念,或可值得研究和探讨,甚至是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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