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岗定责定员:推动基层绩效考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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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3-09-06 14:56:54,由管理员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

如何提升基层绩效考评的成效?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沂源县税务局的实践,笔者认为,以“定岗、定责、定员和组织绩效、个人绩效衔接运用”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评办法,有效地把“目标评价”向“过程评价”转移,更加注重对“主责主业”的影响和促进,在指标分解、落实和反馈中,更加体现“工作过程”,以“过程评价”促进绩效考评融进具体工作中。

定岗是变“无岗接应”为“有效衔接”。

结合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工作实际和当前“非接触式办税”、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在县局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分别设定分局长、党建教育、行政保障、基础管理、风险应对和纳税服务6个岗位。

定岗从纵向上解决了三个问题:一是解决了分局长靠行政指令安排工作的弊端,建立了以综合绩效为核心的管理体系;二是岗位职责对应清晰,分解到岗,彻底解决了分局工作任务推诿扯皮的问题;三是量化到人,督办到事,解决了县局部署的工作无岗接收和无人落实的问题,真正实现了考评指标“县局股室到分局、基层分局到个人、个人岗位到指标”的纵向贯通。

定责是变“责任不清”为“主动认领”。

一方面落实上级局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评规则和考评指标,另一方面参考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任务指标,再根据基层实际工作环境、条件和税收监管、服务对象特点,将各项考评指标全面分解到6个工作岗位,并制定岗位职责,以责为本。根据岗位重要程度、工作量和工作难易程度,按每个岗位千分制,分别给各个指标赋予分值。经干部职工大会民主交流、修正、完善、决议,确定每个岗位应承担的考评指标和分值。经公示后,纳入考评体系。

定责可以把县局部署的考核指标一竿子插到底,提高了大家主动承担任务的积极性;分局安排的任务有人去完成,职责归属一目了然;各岗闭环流转,相互制约,有效解决了各自为战的问题。

定员是变“被动管理”为“自觉服从”。

按照6个岗位的职责和分值情况,个人根据自我认知,秉持自愿原则选择,除分局长岗由单位负责人对应填报外,其他人员均可选择分局长岗以外的任何2个岗位。对个人自愿填报的2个岗位,分局再根据个人具体工作能力、日常表现、工作经历和经验等因素,结合实际岗位需求,进行二次平衡,确定每个人的具体岗位。平衡定岗突出“一人多岗”和“兼岗”,一方面发挥个人的能力,另一方面指标承接能够实现有益补充,达到拾遗补漏、交叉连通。

平衡定岗结束后,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定员”微调,充分考量干部职工性格特点、年龄因素,结合业务能力专长,进行人员“交叉”搭配调整,力争把每名干部以最合理的方式分配到相应岗位上去,实现“人岗相宜”,人人由“被动管理”变为“自觉服从”。

根据个人工作情况,由行政保障岗及时考核,定期公布,改变了过去仅凭一张测评表“定全年”的局面,人人开始关注绩效考核,并由个人绩效考核传递到组织绩效考核,实现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双轮驱动”、共同促进、考评升级的良好效果。

在个人考核方面,按季度形成个人绩效指标清单,并导入数字人事系统,定期进行量化考核,推送临时性、突发性上级考核指标和分局任务指标到具体人员,定期督办,完善缺项工作。在单位考核方面,根据年初设定形成的岗位《年度绩效任务表》,跟踪控管,每季度末汇总组织绩效扣分情况,测算扣分率,以扣分率高低评价工作优劣,扣分率越低工作质量越优。部门负责人、考核人、被考核人三方签字确认后,最终形成组织绩效“季度得分表”,4个季度得分之和,即为全年组织绩效管理总得分。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沂源县税务局) 2021-08-18 00:00:00:0宋以民 刘玉辉 李守伟18263501定岗定责定员:推动基层绩效考评升级/enp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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